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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刮蹭,对方全责,是否应该赔我误工费需要起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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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车辆被刮碰对方负全责,如果人没有受伤,不可以索要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受损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具体依据如下:1、受损车辆的修理费,可以按实际维修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以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作为修理和赔偿的依据。2、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有异议的,也可以由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车辆修理费进行估价,并按物价部门的估价结论进行赔偿。车辆剐蹭对方全责走保险流程如下: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赔偿误工费一般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则不会产生误工费。2、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交通法规定,除了运营车辆要赔份钱以外,其它车辆不赔偿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车被撞了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具体是:1、由于被撞遭受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2、如果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有什么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4、时间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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