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发生后十日内报案有效。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应该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理的角度出发,应立即报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依据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受理,对于什么期限内报警有效是没有规定的。?一、补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条件是什么?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补开认定书的,由有管辖权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记录,三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这样就可以补开交通事故认定书了。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二、交通事故当时人员无伤过后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事故当时人员无伤过后报伤是不会获得赔偿的,此种行为有诈赔的嫌疑,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就可以确定自己的受伤情况,对于车辆有损伤的,也可以主张赔偿。但是若是之后通过检查发现,该伤情是由于事故发生导致的隐患受伤,也是可以请求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三、被撞后多久报案有效没有严格时间,一般建议当事人当场报警。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报警的。但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所以一般很难划分责任,除非你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等。一旦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情不一样,有效期不一样。比如,是交通事故,一般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过期交通部门不便处理;一般民事纠纷,3年的诉讼期;其他的刑事案件,要在追诉期内报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只要能够查清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就可以报案。一般应该及时报警,因为越早越有利于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如果是轻微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的情况:无司乘人员受伤,车能动,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无公共设施损失,对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均无异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发生后十日内报案有效。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应该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理的角度出发,应立即报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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