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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吗

来源:喜迪情感
第1种观点: 债务人、债权人、受让人。一般为债权转让纠纷的当事人,具体以实际案情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就是因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处理途径:(1)协商处理。(2)到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新债权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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