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经手人一定是经办人。收据上有几个要签字的,出纳是收钱的人,如果你只是经办,但不收钱,那你就要签字在经手人处。如果事情不是你办的,钱你也没收到,那你什么字也不要签了。一般都是收钱的人签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第三十六条 未按照规定开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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