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同时开具。1、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法》第二十六条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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