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押手机9个月不归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与案件有关的,根据办案的情况决定,可以是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返还。
2、与案件无关的,在查清楚后3日内返还。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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