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栋号:
二、劳务承包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工劳务分项工程
三、质量标准和进度:质量优良(按原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实测实量符合合格率达到100%,并达到“江西省优质样板工程标准”。实测实量偏差控制:表面平整度≤8mm。
进度:每层控制进度,每层完成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延误1小时扣罚200元并负责其它班组的误工费。
四、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单价:
混凝土工程(除卫生间反坎、烟道反坎外的所有砼):
±0.00以上按图纸注明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每平米13.5元(大写:壹拾叁元伍角);
±0.00以下 含清水、抽水、平土、清土、垫层支模、基础承台、地梁、顶板、底板、墙柱等),单价每立米 18 元(大写:壹拾捌元);
五、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 4 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达到项目部要求的质量、进度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取利息。若乙方不按时进场、无足够人员进场施工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返还。
2、结算和付款程序:竣工结算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①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达到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满意效果。
②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含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完整计算书、工人每月工资表(工人工资表每月25日上交)、签证资料、施工工人每周签到表、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
3、甲方加盖公章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六、进度款节点和支付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节点支付进度款,不支付生活费等除进度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实测实量少于95%的部分不予支付。
支付公式:合同单价节点进度完成工程量实测实量合格率约定支付比例
(一)高层及地下室工程
1、 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及塔楼10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2、 完成塔楼10层结构至塔楼22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3、 完成塔楼23层结构至塔楼33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4、 完成塔楼屋面结构、所有二次结构及商业所有结构,约定支付比例90%;
5、 竣工结算后4个月内支付完余款。
甲方只提供塔吊、砼和二级电箱其余全部有乙方自理。
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混凝土浇筑前的清土、平土,清水、抽水,水平运输,跑道搭设、拆除、清理堆放,润湿模板、清理木模内的所有杂物,混凝土浇筑振捣以及施工缝、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止水带的处理压光、需做防水处混凝土面找平原浆压光(用铝合金尺找平后用铁抹子压光,楼面或单独梁均不能有凹凸不平现象),凿毛、养护、包括楼板、梁、柱、承台、垫层的浇筑和垫层的支模、地坪结构板、空调板、线条、反边;砼蜂窝、麻面、露筋所有缺陷的修补,砼泵管的多次安拆,有可能存在的地基处理和换填、施工所需的振捣棒平板振捣器、三级电箱和线缆(不管甲方二级电箱离施工地多远乙方必须配足三级箱线缆长度)。
主要的实测控制:
工作交底和要求:
1. 混凝土浇捣后的养护,柱围裹塑料薄膜或麻包敷盖进行淋水养护,坡屋面铺盖麻包淋水养护。
2. 浇捣砼时的漏浆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 在浇捣过程中,不能随意拆模板支撑,拉杆及拉线等。
3. 现场砼运输机械地泵、车泵、布料机等的移机、接管、拆管、清理、加固等。
4. 砼面的质量缺陷必须在拆模时派人员跟进,及时补救处理,确保颜色一致,无明显修补现象。
5. 模板拆除后砼表面缺陷的处理;塔吊料斗或泵送砼管道安装和清理堆放场地冲洗及清理等。
6. 楼层墙柱和梁板砼无条件按现场安排,实行一次浇筑或分两次浇筑成型。
7. 在泵送混凝土过程中,如遇混凝土堵管,乙方必须安排工人及时拆管清理利用,清理后并安装泵管进行继续施工(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如因乙方不安排工人清理泵管造成混凝土在泵管中无法取出,乙方按泵管原价赔偿泵管费用,赔偿金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 拆模后,楼梯间的建筑垃圾(含其它班组造成的)的清理及楼板平整度处理,达到甲方满意效果。
9. 混凝土浇筑前,砼施工缝必须及时凿毛,清理冲水。墙柱根部、施工缝、后浇带封模浇筑前的凿毛清理。
10. 基坑挖土、装土清理边底,配合挖土机挖土,场地平整,厚度30cm内的挖填,找平,人工回填土的100m内人工运输、填土、夯实、洒水,工作面内的抽水、排水,边坡土面的挂布或网遮盖处理。
11. 楼层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溅落到外架等处,如污染安全网,更换安全网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砼浇筑方量的控制,大于1m³砼班组自负经济损失。剩余的按现场施工员要求进行处理。
13. 要有足够的人员清理开挖的基坑、地梁土方和浮土,做好换土填土平整夯实等工作。夯实土方及为创造施工条件的石粉铺放;清理边坡浮土,整平夯实,确保坡度符合标准,清理因塌方而影响施工的土方;,及周边土方回填夯实整平;建筑物回填土回填(离建筑物40米运距内)分层夯实及整平(包括花池回填及滤水层铺设)。
14. 浇筑二次结构(构造柱、窗压底等)用自拌混凝土时,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负责自拌及浇筑。
七、关于合同单价的说明:
合同单价已包含约定的以下内容,单价一次性包定,合同无其它约定的,不再调整,仅不含税金。
a、合同约定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和义务;
b、工人工资、雨休工资、停工窝工工资、工资性津贴、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来回差旅费和车船交通费、夜餐费、炊事费、加班补贴、赶工费、安全帽以及个人应得的劳保、福利费用、日常工作表现奖金、任何形式的进退场费和补助等。包含所有工伤费用及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受伤的医疗费用和处理费用。
c、乙方完成分包项目工序所需使用的全部材料的场内场外运输、二次搬运、周转、装卸、损耗、消耗等费用,施工用小型工具,零星材料等和合同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d、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和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机械。已综合考虑拆架后或甲供垂直运输设备拆除后,所造成乙方增加、签证工程施工引起人工运输和施工难度增加等的各项成本。已考虑以后人工涨价、物价、汇率的变动及工期调整等乙方承建本项目所因承担的各种风险(包括雨天、寒冷天气、水平和垂直运输不便等),乙方自负盈亏。
e、办理工人暂住证、劳务证、计生证等所有证件费用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
合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不另计算任何费用(有另行说明的项目除外),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有关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验收标准及甲方、其他班组施工要求。若有以上个别项目或工作内容,乙方无足够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借故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需费用按实际消耗施工工日的2倍(工日单价按贰佰元计算)或按乙方未施工部分工程量乘以约定分项单价(详见附表1)的1.5倍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材料费、机械费另计。
八、设计变更和签证
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费用按150%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为施工前进行变更不予签证,施工完后进行设计变更单项人工工资在贰仟元以外,甲方才予以签证。除现场发生的无法按图纸计算的增加工程,可按临时签证工时计算外(统一规定单价为10元/工时),其它可按图纸计算的项目均不得签证工时。签证项目在施工中途全部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才办理支付手续。
九、施工工具、周转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械和乙方自行承担的材料和机具见下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和机械,乙方必须合理、适当使用。属正常报废或消耗的材料重新领用时,必须返还原材料报废样品或有效包装回甲方仓库确认注销。周转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甲方仓库,甲方有权对乙方多领、损坏、浪费的甲供材料和机具进行索赔(按采购价1.5~2倍),并追究相应责任。
3、乙方自行负责工地范围内(含红线50米内外)一切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4、对施工所用甲供材料,须按甲方要求提前天数并至少提前7天,提供使用清单给甲方备料,施工中所用的一切材料、甲供机械等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及使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计划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和代购买乙方人员安全保险(发生费用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管理和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3、 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个别不听话、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工人。
5、 检查、复核班组放线。
(二)、乙方工作与责任
1、乙方及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工作调度;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 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计划安排,并筹备足够人员和资源应付各种24小时赶工需要。
4、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熟识施工图纸及施工操作素质,无条件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乙方现场施工工人必须技术熟练,特殊工种具备上岗证。
5、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因下雨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清理工作,包括抽水、排水、淤泥、垃圾清理等。
6、除楼层主控制线和标高线由甲方测设提供外,负责本工种现场施工放线;
7、负责本工种材料的领料、搬运和余料的回收、退库,或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工地范围内所用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8、必须有专职负责人,对乙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落实;
9、乙方施工前,对可能影响到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情况,有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映,并得到有效回复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乙方须自负。
10、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自带流动人口所需的各种证件备查。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任何仅收取中介费、介绍费而无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的转包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四化”管理及实测实量管理要求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佩带工牌,如有违反,按建设单位及甲方施工管理处理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罚金于乙方当月进度款和工资中扣除。
3、 乙方随时接受有关单位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
4、 乙方施工时,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因乙方留下的建筑垃圾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时,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而乙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按每次实际清理费用的2倍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 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医药费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余下费用壹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全责,超过上述额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若因乙方工人不听甲方管理指挥,安全措施不力、违章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买保险。扣除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外,10000元内安全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10000元以外5万元内,由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5万元以上有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
十二、施工管理
1、乙方应参加工地每周例会,例会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补充。
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 电话:
乙方授权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不在现场期间,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2、工地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乙方不得雇用童工(18周岁以下)、孕妇,不得雇用年龄超过50周岁者,不得雇用身体有残障者。
3、乙方每天每工序必须做好《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施工及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无《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交接无甲方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的,甲方可拒绝结帐,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有违反工地管理条例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若有异议,需在罚款单公布或签收24小时内,向甲方反映,否则,当乙方已接受,自动生效。
6、甲方不与乙方工人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相关因乙方个人中途退场或亏本,所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本人处理不当,造成乙方工人与甲方发生冲突、矛盾或围攻甲方办公室、破坏甲方财物等行为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人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0元。
7、乙方在进场开工前,必须收集齐全施工人员身份证、计生证等有效证件和彩色1寸相片2张,送到甲方现场办公室办理工作卡和投买工伤保险;未登记资料者不得进入施工区。
8、甲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乙方在充分熟悉工程图纸、施工规范与本项目工程特点、难点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对设计图纸、工程规范与工程的难点了解估计不足为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与追偿。
9、甲方仅提供指定厨房场地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安排解决工人日常伙食并负责饮食的安全卫生,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乙方工人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10、若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饭堂统一开饭,不得在工地现场另开小灶。
十三、违约责任
1、对不符合国家规范允许偏差的,除要乙方无条件返工到符合要求外,还对乙方处予每项500-1000元罚款,并负责一切返工损失;
2、承包范围内主要工作内容不落实做到的,每项每次罚款500-10000元;
3、乙方及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受到甲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外,还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成或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将给予伍佰至壹拾万元/处的处罚,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乙方承包权,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在扣除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费用后,作自动退场处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至伍万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扣除相关乙方发生的罚款费用、违约金、生活费预支等),乙方自动退场。
(1)、不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和调度,累计达二次的;
(2)、出现人力少进度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差,施工质量差、浪费材料严重等任何一种情况,在天内无法改善的;
7、乙方施工队伍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辞退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1)、聚众、,或无理取闹,或打架的;
(2)、工作上不服从甲方或乙方管理劝告的,不尊重甲方管理人员或藐视甲方管理人员的;
(3)、无合法身份证件、违纪严重或违法的;身患疾病、残疾或年纪在50岁以上的及其它不宜本行业工作的;
(4)、其它原因不宜留在本工地工作的;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3、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工程联系单
4、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有关通知、文件要求、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和和会议纪要。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补充合同等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7、现场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上述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合同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定较严格的条款为准。
十五、补充条款:
1、 地现场负责管理;
十六、以上不详之处按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和工地例会纪要执行处理,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本合同壹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缴纳合同保证金后生效,期满付清结算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年 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
1.2工程地点:福建省宁化县曹坊镇
1.3工作范围:第 F 标段范围内为黄金进1#桥、黄金进2#桥的墩台身、盖帽梁及附属工程、预制空心板梁、桥面系、防撞护栏的施工。
1.4劳务协作内容: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为确保工程争先创优规划实施,桥梁施工进行动态调整。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奖罚规定。
第二条 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何一期计价款中扣除该罚款。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详见附件三《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
5.1.2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5.1.3除甲供材料处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并提供送检甲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对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购或超定额使用。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0%管理费收取乙方费用;如出现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或偷工减料现象,甲方将从当期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节约的费用。
5.1.5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5.2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2.1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时须签订书面协议,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备120KW以上发电机1台,用于施工发电或备用电。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按月办理计价。工程进度款按照计价款的90%进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组织验收和结算,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6.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
6.3乙方办理拨款人员须为经授权的专人,甲方账务部门留存乙方授权书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6.4若业主或有权审计部门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则本工程不论是否已经结算,均应核减,核减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计价程序
6.5.1月计价程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业主与甲方办理月计价后于每月25-30日前进行当月计价。
6.5.2最终决算程序:交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应将工程结算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对结算的审核。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自主编制结算书并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该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书。
6..5.3月计价与最终结算有冲突的,以最终结算为准。
第七条 安全生产
7.1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自负。
7.2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本工程施工期间向雇用劳务人员提供劳动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用具。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须按程序和事故报告制度进行上报。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负责支付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同时接受相应的安全处罚。
7.3为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禁止标识等,为此发生的支出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7.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尤其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责任自负。
7.5本项目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
7.6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20xx00元处罚。
第 项目负责人
8.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为: ,施工队长为: 职称: 技术负责人为: ,职称: 。
8.3乙方应提供进场主要人员名单,工程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更换,甲方将给予必要处罚。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未接受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负责提供施工主便道,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1.2负责甲供材料运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1.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测量成果复核、提供相应的水准基点与坐标控制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9.1.6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事事务,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并办理验工计价。
9.1.7指导解决乙方书面报告的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1.8负责本工程与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协调与配合。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在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防偷拿现场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程标志。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同时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逾期1天罚款3000天。
9.2.3临建须搭建彩钢房,活动板房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和已施工工程的保护工程,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责任自负。
9.2.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9.2.5乙方有义务协助现场试验、测量放样、监控预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程控制桩、护桩的保护。
9.2.6临时水、电管路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担项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时应无偿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
9.2.8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维护。
9.2.9乙方须按甲方账务规定,按月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及自购材料等合规票据,并对票据的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9.2.10乙方须注意环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加以保护;如因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障碍,责任自负。
9.2.11乙方不得在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员工有贿赂、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如经甲方综合判断乙方有前述行为,则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发出通知,可终止协议并将其驱逐出现场。
9.2.12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承担整个工期内的保险责任,若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可随时从应付款中扣除此笔保险费。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反之须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2协议履约期间,甲方或上级单位的月检查时乙方未通过安全施工或文明施工或环保要求时,乙方必须全额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内达到标准甲方返还所扣款项,不达标的将予罚没,并指派第三方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10.3乙方在劳务作业中发现矿产、古墓、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物品,以及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上障碍物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承担造成损害的后果。
10.4桥涵施工、生产生活污水、费用处理须满足环保要求,开挖及施工中产生的余土、碴土要按甲方要求弃至指定弃土场。以上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在相应劳务综合承包单价中。
10.5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11.1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11.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由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11.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积极配合,配合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 劳动者保障及福利待遇
12.1乙方按新《劳动法》规定与雇用的劳务人员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月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要求劳务用工合同一份副本交给甲方备案。
12.2乙方必须建立上场劳务人员花名册及月考勤制度,每月动态人同名册和考勤结果上报甲方;当劳务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解除或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及时上报甲方。花名册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须与劳务用工合同一致,必要时须附数码照片。
12.3乙方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额中必须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12.4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方被告代发制。每月乙方做好工资表后交给甲方财务人员,在每位劳务人员核对身份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将工资直接发至个人手中。
12.5每月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遗漏或伪造用工现象,或出现虚高工资现象,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每次对乙方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13.1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仍留做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13.2竣工交验起算日期为业主对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如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瑕疵需修复时,质保金作为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或收到通知未按期到现场时,甲方有权直接委派第三方完成修复工作,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有效签证的约定
14.1施工中甲方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必须盖有甲方项目部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字,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14.2乙方对计价签认、材料设备签收、拨款签认、文件资料签收应收协议签订人办理或合法授权人办理。无合法授权手续,甲方拒绝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双方现场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必须补力签认手续,否则不具法律效力。现场签证单2个月几必须报项目部计价,过期甲方不予认可。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1乙方不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等级责任质量安全事故及在社会生产不良影响的;
15..2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安全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5..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15.1.4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视情节由乙方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直接计价款全额进行赔偿);
15.1.5乙方擅自停工、经劝说仍不复工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5.1.6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5.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协议,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六条 变更与索赔
16.1双方签宁协议后,协议履行中单价一次包干,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
16.2因电力线路检修、施工方案原因、地质、征地拆迁、社会干扰原因导致的停误工现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要求。
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三明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为最终裁定。
第十 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18.1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人员、机械停窝工及转场现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因业主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同时放弃对甲方的诉权。
18.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否则应承提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18.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罚款、强令支付第三人款项等情况时,甲方可自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8.4乙方施工中开挖出一切矿产、文物等资源要及时上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处理,乙方不得据为己有或阻挠处理。
18.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主干道,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房屋、临时供水、主干道与各施工场地的连接及场内施工道路及场内供水(电)支线等均由乙方自行修建,并承担在修建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8.6根据本工程工期要求,在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开工,保证足够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5000元,逾期5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7甲方试验室负责乙方所施工本项目送检的试验工作,乙方设专职试验员负责送检,乙方承担自购材料的外委试验费用;乙方承担自己负责的施工测量费用,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包方):
乙方(受转包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大洼乡二道河村南山坡的果园20亩转包给乙方,其中:苹果树150株;梨树200株,桃树400株。果树所有权归原发包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转包期限
转包期为8年,从20xx年3月1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三条转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转包期内,自20xx年起,前三年,每年上交1万元,后五年,每年上交2万元,转包费均以现金七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问均为每年的12月15日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如果有此条件),并将剪枝刀、喷药器等工具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转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需要。
4.在转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踏果树的人或牲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踏一株果树,罚款200元,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5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人归乙方。
6.在转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值的1倍。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转包协议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转包协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不按转包协议规定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400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2%的违约金,并限期1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转包权。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伤亡,由乙方负责。
6.转包协议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转包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或绝收,可减少或免交当年转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i据实递减乙方的转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协议。如果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仲裁机关或判决。
3.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乙方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环境和施工承包范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建的______一标段的劳务作业交由乙方组织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四、结构类型:______框架剪力墙结构。
五、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执行国家验收标准GB50300-20__《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以及工程业主要求的验收规范及标准。
六、劳务作业承包内容: ,从基础清土开始至整个工程全面结束。附属工程、施工图图示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的劳务作业,另外,架空层、半封闭阳台算一半的面积。±0.00以下至成台______米处计算工程量,(泥工、木工、钢筋工),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在______元内不做调整。
6.1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及国家、地方、工程业主要求必须达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含: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架、垂直封闭架(双排脚手架)、水平防护架、临边及洞口防护架、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进场道路硬化、排水沟、沉砂井,料斗、防护设施的涂刷及安全文明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劳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6.2本工程甲方不提供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修建(含生活生产设施,材料库房、堆码场及其他必要的设施),人工、材料及共他所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并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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