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就是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随时都可以分开,直接解除即可,但如果解除同居关系时出现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一、非法同居生子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非法同居生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受理
满足下列要求的,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
(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三、离婚后住在一起犯法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如果双方均未再婚,则不犯法。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未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也没有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