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1、死刑和死缓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
(4)法律后果不同。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缓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