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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能否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来源:喜迪情感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不能减少支付工程价款。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应予支持。风险提示: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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